新竹縣新豐鄉瑞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5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時薪特教助理人員第一梯次第1-3次甄選簡章公告(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甄選缺額:兼任時薪特教學生助理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三)未犯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各款不得進用規定之情事;且具有愛心、耐心及曾照顧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經驗或曾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者尤佳。
(四)不得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規定,錄取後請依規提供「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影本,以供查驗。若錄取後繳驗「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發現有違法情事,無條件解約。
四、報名日期:
(一)第1次甄選報名日期:115年 08月11日(二)上午8時至10時止。
(二)第2次甄選報名日期:115年 08月12日(三)上午8時至10時止。
(三)第3次甄選報名日期:115年 08月13日(四)上午8時至10時止。
五、報名地點: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村63號(本校幼兒園)
六、甄試日期:
(一)第1次甄選日期:115年08月11日(二)上午11時進行面試。
(二)第2次甄選日期:115年08月12日(三)上午11時進行面試。
(三)第3次甄選日期:115年08月13日(四)上午11時進行面試。
七、餘請詳閱簡章
二、甄選缺額:兼任時薪特教學生助理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三)未犯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各款不得進用規定之情事;且具有愛心、耐心及曾照顧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經驗或曾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者尤佳。
(四)不得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規定,錄取後請依規提供「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影本,以供查驗。若錄取後繳驗「3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發現有違法情事,無條件解約。
四、報名日期:
(一)第1次甄選報名日期:115年 08月11日(二)上午8時至10時止。
(二)第2次甄選報名日期:115年 08月12日(三)上午8時至10時止。
(三)第3次甄選報名日期:115年 08月13日(四)上午8時至10時止。
五、報名地點: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村63號(本校幼兒園)
六、甄試日期:
(一)第1次甄選日期:115年08月11日(二)上午11時進行面試。
(二)第2次甄選日期:115年08月12日(三)上午11時進行面試。
(三)第3次甄選日期:115年08月13日(四)上午11時進行面試。
七、餘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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