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政府「113年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人數比率競賽」報名期限至12月2日(一)止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1月19日府民客字第1133312211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府「113-114年提升各級學校客語能力獎勵計畫」辦理。
三、為提升本縣公私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學生客語能力認證通過率及本土語言(客語)修課覆蓋率,本府研訂上開計畫,以學生總人數區分為大學校、中學校及小學校等3組,並分為「本土語言(客語)修課人數比率競賽」、「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人數比率競賽」及「通過認證獎」等3種獎勵方式,其中「113年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人數比率競賽」參賽資格、報名及獎勵方式如下:
(一)參賽資格:分為大學校組、中學校組及小學校組等3組如下:
1、大學校組:位於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不含幼兒園)總人數達五百人(含)以上之學校(含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小)。
2、中學校組:位於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不含幼兒園)總人數達一百人以上(含)未達五百人之學校(含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小)。
3、小學校組:位於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不含幼兒園)總人數未達一百人之學校(含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小)。
(二)報名方式及期限:於113年12月2日(一)前(以郵戳為憑),填妥報名表及檢附員工及學生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資料(含基礎暨初級、中級暨中高級、高級)向本府民政處申請。
(三)獎勵方式:取113年及114年報名客語認證團隊成員人數達該校學生及員工總人數比率較高者之各組前3個獎項,惟同一人員於同一年度報考2次以上客語認證(不限級別及腔調),以1名計,規劃如下:
1、金牌獎(各組1名):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整及獎狀一幀。
2、銀牌獎(各組2名):2萬元整及獎狀一幀。
3、銅牌獎(各組3名):1萬元整及獎狀一幀。
四、請教育局協助宣傳並鼓勵學校踴躍參賽,共同提升本縣客語學習風氣及學生客語能力。
五、檢送本府「113-114年提升各級學校客語能力獎勵計畫(含報名表)」1份。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1月19日府民客字第1133312211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府「113-114年提升各級學校客語能力獎勵計畫」辦理。
三、為提升本縣公私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學生客語能力認證通過率及本土語言(客語)修課覆蓋率,本府研訂上開計畫,以學生總人數區分為大學校、中學校及小學校等3組,並分為「本土語言(客語)修課人數比率競賽」、「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人數比率競賽」及「通過認證獎」等3種獎勵方式,其中「113年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人數比率競賽」參賽資格、報名及獎勵方式如下:
(一)參賽資格:分為大學校組、中學校組及小學校組等3組如下:
1、大學校組:位於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不含幼兒園)總人數達五百人(含)以上之學校(含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小)。
2、中學校組:位於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不含幼兒園)總人數達一百人以上(含)未達五百人之學校(含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小)。
3、小學校組:位於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不含幼兒園)總人數未達一百人之學校(含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小)。
(二)報名方式及期限:於113年12月2日(一)前(以郵戳為憑),填妥報名表及檢附員工及學生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資料(含基礎暨初級、中級暨中高級、高級)向本府民政處申請。
(三)獎勵方式:取113年及114年報名客語認證團隊成員人數達該校學生及員工總人數比率較高者之各組前3個獎項,惟同一人員於同一年度報考2次以上客語認證(不限級別及腔調),以1名計,規劃如下:
1、金牌獎(各組1名):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整及獎狀一幀。
2、銀牌獎(各組2名):2萬元整及獎狀一幀。
3、銅牌獎(各組3名):1萬元整及獎狀一幀。
四、請教育局協助宣傳並鼓勵學校踴躍參賽,共同提升本縣客語學習風氣及學生客語能力。
五、檢送本府「113-114年提升各級學校客語能力獎勵計畫(含報名表)」1份。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