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瑞興國民小學114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第6梯次甄選簡章(第1-5次招考) 公告
壹、 本簡章依據「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新竹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教育部及新竹縣政府等其他相關規定訂定之。
貳、 甄選對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32條之情事者。
(三)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第15條不得聘任期間且未曾有第16條及第18至19條情事之一者。
(四) 錄取後如發現有是項情事,將無條件註銷錄取資格,經聘任者依規解聘。
(五) 男性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者。
二、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國小代課教師:鐘點人員1名,114學年度實際代課日起至第二學期課務結束(視本校教導處排課情形)。以節計薪。具有英語專長或相關科系(所)畢業或教學經驗者尤佳。
(二)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得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5年1月31日止,若正取未能報到或114學年度有新增三個月以上代課教師缺額或缺額異動時,得視出缺情況依序遞補不另行辦理甄試。
參、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1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0日(四)
1.報考資格:限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0日07:40至08:1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當日09:2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2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0日(四)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0日10:00至10: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當日11:1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1次招考已額滿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三)第3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0日(四)
1. 報名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0日11:50至12:5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14:5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2次招考已額滿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四) 第4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1日(五)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1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10:1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3次招考已額滿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五) 第5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4日(一)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4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10:1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4次招考已額滿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第5次甄選未足額錄取,依校務需要續辦第6-10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各類科前一順位無人報名或甄選不足額時,始開放下一順位資格人員報名。若有類科開放下一報名順位之情形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學校公告項下(https://doe.hcc.edu.tw/)
肆、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村4鄰崁頭63號)
陸、其餘詳閱甄選簡章。
貳、 甄選對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32條之情事者。
(三)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第15條不得聘任期間且未曾有第16條及第18至19條情事之一者。
(四) 錄取後如發現有是項情事,將無條件註銷錄取資格,經聘任者依規解聘。
(五) 男性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者。
二、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國小代課教師:鐘點人員1名,114學年度實際代課日起至第二學期課務結束(視本校教導處排課情形)。以節計薪。具有英語專長或相關科系(所)畢業或教學經驗者尤佳。
(二)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得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5年1月31日止,若正取未能報到或114學年度有新增三個月以上代課教師缺額或缺額異動時,得視出缺情況依序遞補不另行辦理甄試。
參、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1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0日(四)
1.報考資格:限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0日07:40至08:1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當日09:2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2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0日(四)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0日10:00至10: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當日11:1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1次招考已額滿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三)第3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0日(四)
1. 報名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0日11:50至12:5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14:5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2次招考已額滿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四) 第4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1日(五)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1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10:1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3次招考已額滿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五) 第5次招考日期:114年11月24日(一)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 114年11月24日08:00至09: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10:1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若第4次招考已額滿錄取,則不再進行本次甄選。
*第5次甄選未足額錄取,依校務需要續辦第6-10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各類科前一順位無人報名或甄選不足額時,始開放下一順位資格人員報名。若有類科開放下一報名順位之情形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學校公告項下(https://doe.hcc.edu.tw/)
肆、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村4鄰崁頭63號)
陸、其餘詳閱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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